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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风正纪促廉洁 激浊扬清正党风
来源:    作者: 冯海华   发布日期: 2012-03-21   点击量: 902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纠风办、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港航管理局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于319日召开纪委会,传达学习了自治区《2012年全区纠风工作要点》(桂纠办字[2012]2号),研究部署了该局2012年纠风工作任务。紧紧围绕航道管理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扎实地开展纠风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以及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全区水运交通投资任务最繁重的一年,纠风工作责任重大。要深入推进“六安”工程,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成效,为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为加快推进水运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我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超同志强调指出:纠风工作是党和政府的德政工程,纪检监察的形象工程,社会关注的民心工程,维护了百姓的切身利益,铲除了干部腐败的滋生土壤。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纠风工作,找准纠风工作的切入点,创新方式,搭建载体,营造氛围,全力推动我局纠风工作再上新台阶。刘书记对我局的纠风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以纠风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为“龙头”,全面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纠风工作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范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增强纠风合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联动、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巩固治理水路“三乱”成果,确保纠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监管体系。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贯穿全年工作的始终。要把落实中央、上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确保政令畅通;要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大查办纠风案件的力度,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特别是顶风违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加强专项检查,坚持日常督查与重要时期督查相结合、常规督查与临时督查相结合;要突出日常监管,着力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对涉及水路“三乱”加强督查,确保治理水路“三乱”工作有新进展。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抓好源头防治。 搭建“制度纠风”平台,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不断完善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推动纠风工作的制度化建设;要提高现有制度的执行力,强化监督,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查处和问责力度,发挥制度建设在源头防治中的促进作用。

四是加强调查研究,提升工作水平,要深入基层一线倾听民意、集思广益、开阔视野,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把握规律性,及时掌握和监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航道事业发展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围绕纠风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思想观念、工作思路的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和纠正不之风的长效机制,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查处各种不正之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水平。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为完成今年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障。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政策水平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必须大力加强自身建设,要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秉公执纪,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