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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与基层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来源:    作者: 余娟娟   发布日期: 2009-04-14   点击量: 684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近日,覃局长代表管理局与全局9个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

该安全责任状按照《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有关各基层单位应履行的职责、义务、权利和要求,强调各基层单位在职责范围内重点抓安全责任的落实,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安全工作内容、奖惩办法等,基层主要行政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将安全责任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管理体系。在各项评比工作中,将安全工作与先进评比挂钩,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通过签订安全责任书,提高了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2009年安全目标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