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根据上级关于开展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5月22日,我局印发《柳州航道管理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我局印发的《柳州航道管理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时间2009年5月22日前);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时间2009年6月5日前);第三阶段为重点检查阶段(时间2009年6月6日至9月底);第四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时间截至2009年10月底)。
本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2007年以前年度。包括: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我局近日成立由覃柳贤局长和黄海明书记为组长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设立和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6月1日下午,召开全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传达上级关于开展“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对我局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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