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航道管理处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会章程(试行)》从2007年10月开始实施,到目前为止,已有29人/次得到了基金会的补助。根据基金会基金运行的实际情况和会员反映的意见,经局领导班子同意,基金会管委会对《柳州航道管理处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会章程(试行)》进行了修改,将《柳州航道管理处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会章程(试行)》更名为《柳州航道管理局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会章程》,对原章程的部分条款也进行了修改。《柳州航道管理局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会章程》从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修改后的基金会章程将住院起付标准、个人自费金额纳入了补助的范围,并明确规定:会员不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会一律不予补助。
《柳州航道管理局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会章程》实施后,得到补助的会员人数将会有所增加,补助的金额也会有所提高,住院的会员将会得到更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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