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柳州至石龙三江口Ⅱ级航道工程(柳州新圩至红花枢纽段)通过交工验收
来源:柳州航道管理局
作者:
张海伦
发布日期:
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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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7
柳江柳州至石龙三江口Ⅱ级航道工程(柳州新圩至红花枢纽段),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复建设(桂交行审 [2014]88号)。工程起于柳州新圩,止于红花枢纽,全长约71.6km,按内河Ⅱ级航道标准建设,设计代表船型为2000t级货船并兼顾2排1列式2000t级顶推船队,通航保证率为98%,设计航道尺度为3.5 m×80 m×550m(航深×航宽×弯曲半径),共需整治大小滩险4个(黄滩、韦义洲、河西水厂、罗卜洲),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疏浚、炸礁、航标等。合同工期6个月。
本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水下开挖卵石9424m³,水下炸礁16542m³,新建并更换了16座桥梁(洛维大桥、阳和大桥、静兰大桥、三门江大桥、双拥大桥、河东大桥、壶东大桥、文昌桥、文惠桥、柳江大桥、红光大桥、广雅大桥、壶西大桥、双冲大桥、韦义桥、湘桂铁路桥)的桥区浮标96座(含备用)及12座桥梁(洛维大桥、阳和大桥、静兰大桥、三门江大桥、河东大桥、壶东大桥、文昌桥、文惠桥、柳江大桥、红光大桥、壶西大桥、双冲大桥)的桥柱灯和桥涵标等。
自治区北部湾港口局于2016年11月10组织本工程交工验收,会议成立了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听取了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关于工程建设的汇报,以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评定意见,审阅了工程竣工档案资料,一致认为该工程已完成合同规定及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建设内容,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基本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图、表、文件资料基本齐全;完成的工程实体质量符合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质量监督单位鉴定结果为合格,同意交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