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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 缴 航 道 养 护 费 在 行 动
来源:    作者: 刘德宽   发布日期: 2008-10-20   点击量: 757  

柳州辖区内“区间短途运沙船”部分船舶长期拖欠航道养护费,如何足额收缴这部分船舶欠缴的航道养护费成为航道行政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针对这一情况,我局自20085月始,就柳州、柳城辖区部分欠缴航道养护费的运沙船起诉至北海海事法院,要求这些欠费船舶依法缴纳所欠航道养护费并申请对这些欠费船舶采取诉前财产扣押。经北海海事法院审查,认定我局对航道养护费享有海事优先权,依法裁定准许我局提出的海事请求保全申请,并裁定扣押当事人所属船舶。

101317日,在我局工作人员配合下,北海海事法院依法对欠费船舶进行相关法律文书送达。通过此次行动,共补征航道养护费3.5万元,现场送达法律文书29份,通过邮寄送达35份,其他方式送达36份。其中,已调解结案11件,撤诉1件,有39件将于12345日三天进行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