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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执法监管工作 保障航道通航安全
来源:柳州航道管理局   作者: 郑卫平   发布日期: 2017-12-13   点击量: 3047  
        为确保柳江航道安全畅通,柳州分局局长于20171212日至13日带领柳州分局执法中队开展辖区执法监管工作,并对辖区在建涉水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约谈。此次约谈的重点是针对在建施工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时与业主或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做好航道通航安全的保护。

针对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管道工程柳州支线柳江穿越工程接近完工,柳州分局督促该工程施工单位及时准备进行碍航物的清除和验收工作、设置管线标志,以满足航道通航要求。

针对柳州市白沙大桥工程、柳州港官塘作业区一期工程、柳南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四标段洛维大桥工程,柳州分局督促上述项目的施工单位按照临时助航标志设置许可的批复要求设标、维护好临时助航标志,确保标志的位置准确,保证临时航道安全畅通;同时针对柳南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四标段洛维大桥工程正在进行挂篮施工的情况,柳州分局督促该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在挂篮施工期间采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兜底防护,防止挂篮施工期间高空坠物影响航道通航安全。

柳州分局要求柳州市官塘大桥工程施工方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航道管理局《关于柳州市官塘大桥工程跨越柳江航道施工期间临时专用航标设置的批复》(柳航道函【2017135号)的要求设置、维护好临时助航标志、临时桥柱灯、通航净空倒立水尺等工作;保障临时航道的安全畅通,杜绝发生危害航道及通航安全的行为,并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禁止过往船舶在临时航道范围内会船,禁止施工船舶进入临时航道内施工。

根据管理局制定的《2017全年全航段航道行政执法巡查方案》,此次执法监管工作是柳州分局具体履行开展多层次的辖区内全航段航道行政执法监管的一项内容,切实强化了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有效的保障了航道通航安全,起到了服务社会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