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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一岗双责”必须抓住“三环节”
来源:    作者: 冯海华   发布日期: 2012-07-03   点击量: 933  

局纪委近日召开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议,明确提出: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狠抓双责必明确、履责受监督、失责必问责三个环节。扎实有效在做好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工作,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双责必明确。明确岗位业务责任、为了有效地解决职责不明确、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等问题,明确管理单位、部门的岗位责任。什么事项由谁办理,按照什么程序办理,要达到什么目标,都要有明确的要求,问题解决不了,任务完成不了。都能找到对应的责任人。

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让领导干部明确其管理之责,保障之责。认真贯彻《柳州航道管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做到领导人员的职责和权力体现在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辐射到哪里。

履责受监督。日常监督、局党委每年年初都与基层单位党支部书记、局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工作以责任书为目标,各支部紧紧围绕责任书中所列条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纪检监察部门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情况进行日常监督。考核监督、局每年进行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实行“三挂钩”,即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与考察任用挂钩、与评先创优挂钩。群众监督、局实行党务公开,把党的政策主张和上级的意图原原本本地传达给党员、职工群众,把职工群众的疑问、误解在党务公开中及时澄清和消除。媒休监督、通过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栏、简报等舆论监督,将权力的行使置于公众的瞩目与监督之下,而对领导干部形成警戒,促使其自觉规范行使权力,维护权力行为的公正廉明。

失责要问责。有错问责,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行使职权,造成工作损失,或损害单位合法权益的,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就要受到有错问责。无错问责、以往的问责规定,只有在出现问题才问责,而对未出现问题工作平庸、无所作为的领导干部却难以问责,造成个别领导干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道德问责、领导干部不仅有法律责任、政治责任、纪律责任,更要有道德责任。

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超强调:实行“一岗双责”,对领导干部的问责,也要包括对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行为进行问责。局出台了措施,对那些参与赌博、作风败坏等严重影响领导干部形象、违背公共道德规范的进行问责,同时要通过对领导干部道德问责,帮助那些长期习惯“对上负责”的领导干部,学会“对下负责”,更学会“对自己负责”。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