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编订完成全区电子航道图
生产标准及使用规定初稿
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的委托,我局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航道图生产标准》(以下简称“生产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航道图使用规定》(以下简称“使用规定”)的编订工作。
自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提出“打造西江黄金水道”的战略以来,区港航管理局加快了全区航道信息化管理的步伐。2010年,区港航管理局对所辖四个航道局下达了电子航道图的生产任务,同时,安排我局负责“生产标准”和“ 使用规定”的编订工作。我局接受任务后,主管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局航道科做好电子航道图的生产任务时,总结经验,做好“生产标准”和“ 使用规定”的编订工作。
根据我局已完成的红花库区电子航道图生产经验,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特点,我局航道科技术人员认真细致地分析电子航道图的生产流程,并接纳兄弟单位的意见,完成了“生产标准”和“ 使用规定”的初稿,并上报区港航管理局。“生产标准”共6章,8千多字;“ 使用规定”共5章13条。
“生产标准”和“ 使用规定”的编订,规范了全区电子航道图的生产和日常管理,促进了航道信息化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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