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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督举报方式
来源:柳州航道管理局   作者: 柳州航道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8-23   点击量: 920  

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举报和投诉,不予受理,对涉及当事人行政行政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案件,经查属实的,应立案处理。对涉及本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案件,经查属实的,应依照有关规定给与教育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党办(监察室)应做好举报和投诉的答复工作。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南区潭中西路2号柳州航道管理局

邮编:545007

电话:0772-3718764

邮箱:lzhdjcs@163.com